一、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1 |
营运中心银企和代收付对账单制作寄递服务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受到邀请的包所有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分行营运中心银企和代收付对账单制作寄递服务项目
2.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具体签订合同为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内容:对采购人提交的附有回复联余额对账单提供服务,包括银企和代收付对账单的制作、投递及对账回执单的回收,并将对账回执单在规定时间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对于退件、系统验印不通过、核验章戳不一致等需要二次对账的,还需重新进行对账单制作、投递及回收等工作。
6.服务期限:以具体签订合同为准。
7.服务标准:按采购人内部相关管理规定要求执行。(以具体签订合同为准)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购买采购文件的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9年03月14日前(工作日8: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在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1室)报名购买。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每份6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5日13:30时整(北京时间)。
2.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六、其他事项
1. 采购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供应商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
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3. 异议和投诉处理:供应商如有异议和投诉,应以书面实名提出,递交地点为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邮政编码:110000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
联系人:曹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10002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1室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广场,医大口腔医院北面第二个黄楼)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24-82240592-604
传 真:024-22850099
电子信箱:lncy_one@aliyun.com
2019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