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信用卡客户经理助理服务外包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9-03-08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信用卡客户经理助理服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WLZB-FJYC-2018035-1),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金额为2264万元(两年)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标包号

品目号

服务名称

计费标准

有效卡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元/张)

年有效卡开卡数量要求(张)

备注

服务 期限

主要服务规格

1

1

信用卡开卡引荐服务 (省分行营业部、福州)

成功引荐首发卡并激活,按照每张卡支付

140

18400

营业部:600张

福州:17800张

2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

信用卡开卡引荐服务(莆田)

89

7000

 

3

信用卡开卡引荐服务(三明)

87

7000

 

4

信用卡开卡引荐服务(泉州)

130

17800

 

5

信用卡开卡引荐服务(漳州)

120

12000

 

6

信用卡开卡引荐服务(南平)

82

7000

 

7

信用卡开卡引荐服务(龙岩)

83

7000

 

8

信用卡开卡引荐服务(宁德)

86

7000

 

品目号

服务名称

计费标准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备注

服务 期限

9

信用卡有效卡进件服务(福州、泉州、漳州、省分行营业部)

按每张信用卡有效进件支付

55元/有效进件

每月每人封顶60张

2年

10

信用卡有效卡进件服务(莆田、三明、南平、宁德、龙岩)

按每张信用卡有效进件支付

45元/有效进件

11

信用卡大额分期业务引荐服务

按成功引荐的每次大额(五万元)分期业务支付

分期每万元支付15元

每户的支付上限为500元,超过不予以支付

12

信用卡分期商户引荐服务

按成功引荐的每户分期商户支付

450元/户

 

13

信用卡消费促进服务

按积分消费在2万元及以上的每张信用卡支付

10元/户·月

 

14

高端卡客户引荐服务

按成功引荐的高端卡并激活,按照每张卡支付

200元/张

 

15

信用卡相关的其他服务

已成功引荐的信用卡办理两项及以上的其他服务,按每张支付

5元/张

 

 

 

  1.2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其中投标人报价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1.3第一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合作的区域上限不超过5个,下限不低于3个。第二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合作剩下的区域。协议签订后第7个月起,招标人可根据考核情况实际情况调整分配区域,调整后的原则是每家入围企业与招标人合作的区域上限不超过6个,下限不低于2个。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具备服务外包资质且能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企业;

  2.1.2 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1.3 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1.4 投标人需提供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1.5 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2.1.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在与中国邮储或其他银行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邮储或其他银行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招标人终止合作的。

  3.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03月08日至2019年03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整,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招标业务部)。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推荐使用招标代理微信公众号进行标书缴费及购买。关注公众号“闽通服招标”,根据提示购买标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03月28日上午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第二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第二会议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的应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仍需持本人身份证,同时投标文件中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该文件。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招标人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1号邮政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联系人:林蔚    电子邮件:523048443@qq.com     电话:15960186397

  户名: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11710010010002488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08日                                2019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