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保险湖南分公司采购一体化邮寄业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9-02-01来源:中国邮政网

  2019年中邮保险湖南分公司采购一体化邮寄业务项目采购人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续期交费提醒通知书、续期对账单、效力中止通知书、效力终止通知书、客户回访问卷信函的打印、封装、寄发等一系列的制作服务。

  二、预算金额:42.89万元

  三、项目编号:JC201903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四条“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信函、明信片或者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之相关规定,能够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只有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由于本次项目的实施地在长沙市,所需的平信及挂号信寄送服务只能由邮政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揽收及服务,为邮政专属业务,具有唯一性。分公司多年的信函数据整理、打印、封装、投递及退信处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提供服务,为保证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故推荐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

  五、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六、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chinapost-lif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3日,共3天。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一段710号

  电话:0731-85988344      

  联系人:彭女士

  邮箱:240146100@qq.com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日期: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