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信用卡营销服务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信用卡营销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Z83831FW0240-0026
项目地点:辽宁省
招标范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信用卡营销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服务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资金、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供应商至少应满足“互联网支付服务、银联移动支付服务、金融机构信用卡特惠商圈服务”中的一项并提供相应合同;如果报名的是特惠商圈服务,需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业务许可证》,拥有不低于50人的专业化服务队伍,省内三分之二及以上地市(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盘锦、铁岭、朝阳、葫芦岛)已开设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并提供证明材料;
3.合同有效期内,如遇招标人自身或上级政策调整而导致的招标人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额、责任义务等)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进行调整,并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4、为保证入围供应商资质、服务水平相当,在项目评标时,如候选供应商差距过大或单个供应商得分过低(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评标委员会有权酌情减少入围供应商的数量;当有效候选供应商数量不满足评标条件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采购人有权延缓开标时间或减少供应商数量。
5、招标人不承诺年度内实际使用入围服务公司的服务、不承诺入围服务公司实际采购合同金额。
6、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近1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反国家税法及其他法律记录;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12、“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1月14日至2019年01月21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3002室)
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5、 发售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如果报名的是特惠商
圈服务,需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业务许可证》,拥有不低于50人的专业化服务队伍,省内三分之二及以上地市(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盘锦、铁岭、朝阳、葫芦岛)已开设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并提供证明材料(需要同时提供人员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证明材料)(5)供应商需提供 “互联网支付服务、银联移动支付服务、金融机构信用卡特惠商圈服务”中的一项的相应合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02月 13 日上午 9: 30 (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6甲3号A座3002 室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9 年02月13日上午 9: 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6甲3号A座 3002室)
七、其他
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 址:沈阳市北站路72号
联 系 人:姜工
电 话: 024-31927296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6 甲 3 号 A 座 3002 室
联 系 人: 刘昊金
电 话: 024-22592488
电子邮件:zzlnf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