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招标人)的委托,现对网点物防设施设备(防护玻璃类)进行框架协议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网点物防设施设备(防护玻璃类)框架协议采购
2.2交货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网点物防设施设备:防弹玻璃、防爆玻璃、防爆贴膜三种产品的采购,供货商能同时提供上述三种产品。
2.4入围家数:择优选择3~5家(经评审的合格供应商数量≥8家时,入围 5家供应商;5家≤合格供应商数量<8家时,入围 4家供应商;合格供应商数量<5家时,入围3家供应商)。
2.5服务期限:三年,一年一签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
3.3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且具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不良记录,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8:30—12:00时,14:30—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
4.2携带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主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③如经销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等资料;④投标人“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信用报告;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⑥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⑦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照顺序整理成册,复印件一式叁份(加盖单位公章)在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712会议室(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7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和《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2号邮政大厦35层
联 系 人:边宁刚
电 话:0351-2112902
招标代理: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联 系 人:李琴 程建
电 话:0351-7770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