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一)
2018-10-31   

《劳动合同法》关于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读】
   以上条款是《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一经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考虑到口头劳动合同的内容难以固定,容易产生争议;书面劳动合同不仅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且清楚地记载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作为主要的证据使用,有利于纠纷的解决,也便于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执法等情况,《劳动合同法》明确了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唯一合法形式,否定了口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先订立劳动合同后实际用工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给用人单位一个月的宽限期。
  三、对用人单位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和未按照法律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为解决我国书面劳动合同签约率偏低的问题、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针对用人单位为降低法律风险、压缩成本、逃避缴纳社保费用等原因而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现状,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第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