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3年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3-11-28     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3年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采购项目(三次)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3年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采购项目(三次)
  2. 项目编号:ZYT-20231127-028
  3. 采购内容:本次内容为徐州-银川、无锡-武汉、无锡-北京3条线路的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服务,本项目按线路设置最高限价。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本项目设置3个分包。线路详细信息和最高限价如下,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分包

  线路

  里程

  类型

  线路覆盖范围

  最高限价(元/趟)

  1

  无锡-北京

  1134

  单程

  无锡、苏州处理中心及所属县域处理中心(含相关前置处理点)至北京全境范围内所有处理中心的线路。

  7950

  2

  无锡-武汉

  743

  单程

  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泰州处理中心及所属县域处理中心(含相关前置处理点)至湖北省所有城市的线路。

  6611

  3

  徐州-银川

  1346

  单程

  徐州、淮安、盐城、宿迁、连云港处理中心及所属县域处理中心(含相关前置处理点)至宁夏自治区所有城市的线路。

  13643

  4、成交人数量:谈判小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各分包的成交候选人排序,每个分包由1名供应商成交,同时按排名确定第一和第二备选供应商,若不足2名备选供应商,则以实际数量为准。成交和备选供应商均可兼中。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参加(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承运江苏省组开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0.供应商能够提供自有货车至少20台,且其中牵引车头5台。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供应商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供应商所有);

  (2)供应商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供应商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以上3种情形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供应商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11. 供应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2. 供应商必须承诺对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200万元(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3. 供应商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4. 供应商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5. 供应商提供的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6.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服务项目成功案例(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签订金额为单价需提供对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17. 供应商必须具有按时支付员工薪资及运费的能力,严禁发生因拖欠薪资及运费造成车辆拒卸拒载(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8.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应按采购人要求分包1缴纳履约保证金8.27万元,分包2缴纳履约保证金5.56万元,分包3缴纳履约保证金3.4万元(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9. 供应商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资格条件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同时供应商须承诺(须加盖公章)对本项目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2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6.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在线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整个购标审核和购标支付,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流程为:

  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注册后办理 CA,未收到证书之前,可使用领取码报名项目及购买标书)→查看最新招标项目→供应商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信息表】(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将审核不通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并上传凭证(平台无支付功能,付款方式详见5.4)→确认标书费→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

  注1:请上传附件《报名信息表》(可编辑WORD版)并同时发送至公告中的报名邮箱(邮件名及文件名命名为“XXX公司报名信息表(项目名称)”),《报名信息表》模板(可编辑WORD版)也可致电或发邮件索取2392936652@qq.com。

  注2:注册、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客服电话:4008988881、01056035416或CA客服电话400 7888 550 (周一~周五9:00-17:00)。

  6.3采购文件售价:500.00 元/份,售后不退。

  6.4缴纳方式:供应商应登录“邮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youezhao.cn/)的 “帮助中心”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注册,注册完成后在平台内选择本项目报名并进行信息登记,然后按照提示进行缴费。选择项目进行信息登记和缴费必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供应商需使用在本平台内登记的企业银行账户进行缴费,且费用缴纳至招商银行账户,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未能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风险。供应商须填写准确的开票信息及收件信息等,同时在平台自行发起提交发票开具的申请,发票类型默认为电子发票,如需开具纸质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请提前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联系。

  注:“邮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只用于缴纳报名费、响应保证金、成交服务费以及电子发票领取等事宜;项目报名、电子采购文件的下载、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加密以及解密等相关事宜请务必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进行操作。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签到。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3年12月6日下午13:00-14:0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

  7.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及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安平楼204会议室。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遇到疫情等特殊情况,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将提前通知。

  7.3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电脑和 CA 证书进行线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7.4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如有不一致,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包括公章的电子签章及人名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7.5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将操作失败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如也无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7.6如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但因平台系统问题导致解密异常,供应商须在开启解密后的【30分钟内】将操作失败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如也无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如投标人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或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但解密异常,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

  8、谈判

  8.1谈判时间:谈判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谈判。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谈判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2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9、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3室

  邮 政  编 码:210003 

  联   系   人:舒荔吟、周艺璇

  电        话:13585203608、13951996883

  电 子  邮 箱:2392936652@qq.com

  附件:

  报 名 信 息 表

  项目名称

 

  所投分包

  (打“√”)

  分包1无锡-北京

  分包2无锡-武汉

  分包3徐州-银川

     

  投标单位全称

  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本项目联系人电话

  本项目联系人邮箱(投标期间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并且及时关注此邮箱。)

       

  开   票   资   料   信   息

  (标书费及中标/成交服务费发票:开票所需信息,请确保其正确性,如因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认证等后果,概不处理退票。)

  开票类型

  (默认电子发票)

  客商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客商注册地址

  客商联系电话(固话)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请选择标书费发票领取方式(如果此项未选择,将默认为供应商自行领取):

  备注

  □ 自行领取

  联系人邮箱

  选择此方式领取的,在发票开出后,我司将邮件通知前来领取,因供应商未及时领取发票而产生的退票一律不予退票。

 

  □ 邮寄领取

  发票收件人姓名

  发票收件人电话

  发票邮寄地址

  选择此方式领取的,邮寄费为到付。

     

  请将以下相关证明材料附于本表后,文件名命名为“XXX公司报名信息表(项目名称)”:

  1、汇款凭证;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注:

  1、黄色部分请务必填写完整。

  2、应保证提供的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本表为代理机构为供应商开具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一律不予退票。

  4、请务必在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报名信息表》(可编辑WORD版,本表无须扫描件)发送至公告中报名邮箱。(邮件名及文件名命名为“XXX公司报名信息表(项目名称)”)

  5、报名费发票默认为电子发票,如须纸质专用发票请提前联系代理机构:周艺璇 13951996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