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邮证券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采购编号:CECOM-2023-BD02-0171)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电子文件进行评审,纸质文件作为归档使用。
一、项目名称:中邮证券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ECOM-2023-BD02-0171
三、采购内容:
根据证监会科技局《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指引》,拟采购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供应商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交易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注: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有关部门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4) 供应商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存在被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http://www.djbh.net/)通报问题或勒令整改情况的,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7) 供应商须承诺可以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 供应商须承诺是一般纳税人。
9)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
11) 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五、采购文件获取: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采购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购买采购文件
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https://www.cec-ec.com.cn/)。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
1、售价为人民币500元
2、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https://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采购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
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2)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采购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递交截止期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3、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0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刘亚杰
联系电话:15230529879;010-52200340
E-MAIL:liuyajie@ce-com.cn
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与“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s://www.cec-ec.com.cn/)均须完成“下载文件”的操作。如在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以上两个平台“下载采购文件”,视为放弃响应,购买文件款项不予退还。
六、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要求: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完成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线上“签到”流程;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递交加密的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流程,响应将被拒绝。解密时,供应商应通过制作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
(二)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要求:
供应商应在2023年3月22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层会议室,递交人员须符合“北京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首次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或密封不完好将被拒收。
(三)线上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解密时,使用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解密。
注:1、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的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
2、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的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打印胶装后的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
3、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响应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4、本项目磋商过程采用现场磋商。磋商过程中,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各轮报价的线上递交。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发布。
招标代理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层
项目联系人: 马文强,杨贺发,谭景仑,张诗洋
电话:010-52207738,18612986725,15811039685
--银行信息:以下信息用于标书款和保证金
--账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34417105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