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信科中保网盾软硬件维保等20项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中邮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针对“中邮信科中保网盾软硬件维保等20项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采购单位
中邮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
中邮信科中保网盾软硬件维保等20项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
包号 |
分包名称 |
分包内容 |
拟邀请供应商 |
1 |
中保网盾软硬件维保服务 |
中国邮政中保网盾软硬件维保服务 |
北京市中保网盾科技有限公司 |
2 |
华为设备维保服务 |
中国邮政华为设备维保服务 |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 |
邮政华三云平台驻场、技术支持服务 |
中国邮政华三云平台驻场运维服务、中国邮政华三云平台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
北京方正数码有限公司 |
4 |
邮政施耐德UPS系统维保服务 |
邮政信息网全国中心亦庄机房施耐德UPS系统维保服务 |
施耐德电气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
5 |
TIBCO软件技术支持服务 |
TIBCO软件技术支持服务 |
北京英途汇骏科技有限公司 |
7 |
移动应用平台等3系统维保服务 |
邮我行内部移动门户系统、移动应用平台系统、移动OA系统维保服务 |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8 |
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维保服务 |
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维保服务 |
黑龙江邮政易通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
9 |
OA系统维保服务 |
OA系统维保服务 |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包1、包2、包4,属于硬件产品的维保服务,因硬件所需的全新备品备件只能由原厂提供,且原厂未授权第三方机构提供维保服务,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版)》第四条第(三)款“2.采购货物配套使用的且必须由原厂提供的备品备件、配件辅件,以及必须由原厂提供的维保服务”情形。
包3,邮政华三云平台为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定制研发,其云管理平台、虚拟化管理平台、分布式存储、网络组件和定制功能优化升级服务只能由原厂提供,且原厂没有授权第三方机构提供此类服务,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版)》第四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情形。
包5,属于成品软件的维保和技术支持服务,软件的授权、代码升级、问题处理、二次开发、性能调优等问题只有原厂可以提供,且原厂没有授权第三方机构提供维保服务,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版)》第四条第(三)款“2.采购货物配套使用的且必须由原厂提供的备品备件、配件辅件,以及必须由原厂提供的维保服务”情形。
包7、包8、包9,属于应用软件的维保服务,是对原系统进行的维护、升级、技术支持等服务,仅原厂提供的维护服务能够满足要求,且原厂没有授权第三方机构提供此类服务,以上情况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版)》第四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情形。
鉴于上述情况,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详见采购内容
6、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鞠先生
联系电话:010-52200328
7、公示期
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日历日
8、异议的受理方式
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有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个人请将异议书面加盖公章提交至juyanbing@ce-com.cn。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