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的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三阳路支行迁址装修项目加固工程进行招标,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MHB-ZB-2021-089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三阳路支行迁址装修项目加固工程
3.最高限价:128.00万元(人民币)
4.招标需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三阳路支行迁址装修项目加固工程施工单位。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至二层木楼梯拆除、一至三层木楼板置换为压型钢板楼盖、砌体碳纤维加固、新增钢楼梯施工等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6.质量标准: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限结构补强)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任职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半年以上。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未出现亏损(提供2017、2018、2019年三年财务报表)。
5.业绩要求:近3年(至投标截止日前3年),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在130万元(含)以上的或面积在800平米以上的加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由申请人自行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 投标人未被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24日 至2021年5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获取方式: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件主题名称必须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或现场报名。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采购廉洁承诺书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资料的扫描件一套(加盖公章)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联系人)的邮箱(861576370@qq.com)(以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并及时致电代理公司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给投标申请人。
售价:¥50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6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6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才茂街4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云霞路183号
2、代理机构
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户 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武汉菱角湖支行
账 号:3202003509100084392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才茂街42号
联系方式:郭杭 电 话:027-85555848
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 |
YMHB-ZB-2021-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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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三阳路支行 迁址装修项目加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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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信息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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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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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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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 |
专业: 等级: 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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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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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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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1年5月 日 |
注:招标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采购廉洁承诺书
作为采购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我方郑重承诺:
一、不向采购方或采购方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等赠送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赠送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报销应由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为采购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二、不单人约见采购方工作人员或到采购方工作人员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三、不向采购方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审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不通过任何单位或个人向采购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四、不诋毁采购方、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名誉,不传播与采购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五、积极配合采购方调查、检查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视情节取消我方候选供应商资格、宣布中标或谈判结果无效、终止合同执行,或禁止再次参加采购方组织的采购活动等。
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潜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