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邮联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1994年1月,吴基传部长致函万国邮联国际局总局长通报了我国政府的决定,正式提出了申办1999年邮联第22届大会。当年2月,邮联国际局总局长在执行理事会上宣布了我国申办大会的决定。随后,国际局以通函方式将吴部长的信件转发全体会员国。同年8月22日至9月14日,邮联在汉城举行第21届大会。该大会通过决议,决定1999年第22届大会在北京举行。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万国邮政联盟简况
“万国邮政联盟是商定邮政事务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成立于1874年10月9日,当时称为邮政总联盟,1878年改称“万国邮政联盟”,简称“万国邮联”、“邮联”或UPU。1948年7月成为联合国负责国际邮政事务的专门机构。总部设在瑞士怕尔尼。目前,邮联有189个会员国。
【创立】
1868年,北德意志联邦邮政部门的高级官员亨利·德·斯特凡提出了建立邮政联盟的设想。他建议其政府将这份草案提交全权代表会议讨论。应瑞士政府的邀请,会议于i874年9月15日在伯尔尼举行,当时有22个国家派全权代表参加了会议。这次大会结束时签署了“关于创设邮政总联盟条约”(又称“伯尔尼条约”),根据该条约成立了“邮政总联盟”,1878年5月,邮联在巴黎举行第二次代表大会,改名为“万国邮政联盟”。
【组成与宗旨】
赞成邮联组织法的各国,以万国邮政联盟的名义,组成一个邮政领域,以便互相交换函件。转运自由在整个邮联领域内得到保证。 邮联的宗旨在于组织和改善国际邮政业务,并在这方面便利国际合作
的发展。通过邮政业务的有效工作,发展各国人民之间的联系,并在文化、社会与经济领域内促进实现国际合作的崇高目标。
邮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与会员国所要求给予的邮政技术援助。
【会员国资格】
联合国组织的所有会员国均可加入邮联,不是联合国会员的任何主权国家,可以申请准予参加邮联,但它的申请需得到至少三分之二邮联会员国的同意方可取得会员资格。
【与我国的关系】
1914年3月1日,我国加入万国邮政联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0年5月和1951年1月,先后派代表出席了邮联执行及联络委员会(现为行政理事会)会议和邮联及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联席会议。1950年12月,我国曾通知邮联,接受1947年邮联巴黎大会通过的万国邮政公约和邮政包裹、邮政汇票以及代收货价邮件等协定。但于1951年4月,中国在邮联的合法权利被剥夺。此后,中国中断了同邮联的一切联系。
联合国第26届大会通过决议恢复我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后,万国邮联于1972年4月13日通过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为中国在万国邮政联盟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生效。中国恢复了与万国邮联的正常关系。
1972年11月,我国作为邮政研究咨询理事会理事国派代表参加了在伯尔尼举行的该理事会的年会。此后,我国履行了接受邮联有关法规的手续,参加了1974年至1994年历届邮联大会,并4次当选为大会副主席和历届邮政经营理事会的理事国,除一届轮空外,我国均当选为行政理事会的理事国,并两次担任该理事会副主席。
至1994年汉城大会,我国分别签署了邮联现行的各项法规。
万国邮政大会
万国邮政大会,是该联盟的最高机构,简称邮联大会。
【组成】
邮联大会由万国邮政联盟各会员国派出的全权代表(多数国家由部长或副部长任代表团团长)组成。从1947年万国邮联巴黎大会起,陆续接纳联合国和其它一些政府间、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区域性邮政联盟的代表作为观察员列席会议。
【机构】
邮联大会下设若干委员会,由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领导,分别处理各专业领域的问题,委员会的数目和权限由上届邮联行政理事会确定。
1994年邮联汉城大会设10个委员会,即:
1)资格审查;
2)财务;
3)总务和邮联结构;
4)公约;
5)新业务和市场;
6)业务质量;
7)邮政包裹;
8)邮政金融业务;
9)技术合作;
10)文字起草。
【权限】
邮联大会的主要职责是立法。它有权制定和修改《万国邮联组织法》、
《万国邮联总规则》、《万国邮政公约》和各项国际邮政业务协定。此外,大会还有以下主要任务:
1)制定邮政发展战略和确定下个五年期间邮联活动的总纲领;
2)选举邮联行政理事会和邮政经营理事会的理事国;
3)选举邮联国际局总局长和副总局长;
4)核准上届大会以来邮联各年度的财务并确定下个五年期间年度开支的最高限额;
5)·审查、批准上届邮联行政理事会和邮政经营理事会的全部工作报告;
6)确定下届邮联行政理事会和邮政经营理事会的研究工作计划;
7)审议邮联技术合作问题;
8)确定下一届邮联大会的东道国。
邮联大会还有权通过不涉及修改邮联法规的各项决议、决定、建议和愿望。
【会议】
邮联大会一般每五年举行一届,至1994年共举行过21届。邮联大会包括全体会议和委员会会议。委员会对其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进行审议,审议的结果形成委员会的报告提交全体会议审议通过。邮联大会的正式语文为法文。会议讨论使用法、英、西、俄、阿拉伯、汉等9-10种语言通过同声传译装置进行。
||发展概况|用邮指南|邮政动态|世界邮政|法规标准|集邮之窗|相关站点|邮政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