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 联 法 规


万国邮政联盟各会员国政府全权代表签订的关于该联盟的组织法。总

规则、公约和各项业务协定的总称。具体有:

邮联组织法

-是邮联载有组织条例的根本法,是经各会员国权力机构批准的外交法规。

邮联总规则

-是保证邮联组织法的实施和邮联工作的进行而制定的法则。它对邮联各会员国均有约束力。

总规则另有一附件,即<<大会议事规则>>,制定了邮联大会正常进行和加速会议进行的方式方法。

万国邮政公约及其实施细则

-是国际邮政业务的基本法规。它列有适用于国际邮政业务的共同规则和有关函件业务的各项规定,对邮联各会员国均有约束力。

公约的条款是国际邮政业务的方针。原则的规定,而实施细则的条款是保证公约的条款予以实施的具体规定。

函件以外的其他国际邮政业务,由专门协定及其实施细则加以管理。邮联现有四个专门协定,即邮政包裹协定、邮政汇票协定、邮政支票业务协定和代收货邮件协定以及它们的实施细则。它们只对参加这些协定的国家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