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 联 大 会 介 绍
【组成】
邮联大会由万国邮政联盟各会员国派出的全权代表(多数国家由部长或副部长任代表团团长)组成。从1947年万国邮联巴黎大会起,陆续接纳联合国和其它一些政府间、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区域性邮政联盟的代表作为观察员列席会议。
【机构】
邮联大会下设若干委员会,由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领导,分别处理各专业领域的问题,委员会的数目和权限由上届邮联行政理事会确定。
【大会元老】
大会东道国商得邮联国际局同意并报邮联邮联行政理事会通过后确定一名大会元老。元老通常由国际邮政界有名望的人士担任,其职责是在大会全体会议开幕时担任大会主席直至大会主席选出为止。此外,元老还行使一些礼仪性职责。
【大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按照邮联的传统作法,大会主席由东道国担任。产生办法是: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由大会元老提出大会主席候选人,经全体代表选举。担任大会副主席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国家由邮联行政理事会提名,经大会批准。在指定上述职务人选时,应尽量考虑到会员国合理的地区分布情况。
【大会主席团】
邮联大会主席、副主席及各委员会主席共同组成大会主席团。大会主席团负责研究大会及各委员会展情况,提出会议进展建议,协助大会主席制定全会议程,协调各委员会的工作。大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参加主席团会议。
【秘书处】
大会和各委员会的秘书处工作由邮联国际局承担。国际局总局长和副
总局长分别担任大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大会、大会主席团和各委员会的秘书职务由国际局的高级职员担任。
【权限】
邮联大会的主要职责是立法。它有权制定和修改《万国邮联组织法》、
《万国邮联总规则》、《万国邮政公约》和各项国际邮政业务协定。此外,大会还有以下主要任务:
1)制定邮政发展战略和确定下个五年期间邮联活动的总纲领;
2)选举邮联行政理事会和邮政经营理事会的理事国;
3)选举邮联国际局总局长和副总局长;
4)核准上届大会以来邮联各年度的财务并确定下个五年期间年度开支的最高限额;
5)审查、批准上届邮联行政理事会和邮政经营理事会的全部工作报告;
6)确定下届邮联行政理事会和邮政经营理事会的研究工作计划;
7)审议邮联技术合作问题;
8)确定下一届邮联大会的东道国。
邮联大会还有权通过不涉及修改邮联法规的各项决议、决定、建议和愿望。
【会议】
邮联大会一般每五年举行一届,至1994年共举行过21届。邮联大会包括全体会议和委员会会议。委员会对其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进行审议,审议的结果形成委员会的报告提交全体会议审议通过。邮联大会的正式语文为法文。会议讨论使用法、英、西、俄、阿拉伯、汉等9-10种语言通过同声传译装置进行。
邮联大会的开法
【大会会期】
约24天;过去为5-7周,甚至长达60天开幕式和闭幕式各半天;一般性辩论2天,正、副总局长和两个理事会的选举1天;两个理事会的成立会议1天;各国签署法规1天;全体会议和各委员会会议12天(在两个会场同时进行)共计18个工作日。
【开幕式】
由东道国主持。东道国国家元首宣布开幕并致辞,东道国政府主管通信的部长致欢迎辞,最后由元老致辞。大会秘书长(邮联国际局总局长)向东道国元首递交感谢信,并赠一件邮联的纪念品:铜质邮联纪念碑。
开幕式前后有文艺节目演出。开幕式约一个半小时。
【闭幕式】
仪式较简单,由大会主席主持。先后有东道国主管通信的部长、大会主席、大会秘书长、大会元老和一些代表团对大会进行总结性发言或互致谢辞。
【组织和议程】
全体会议和各委员会会议的议题以及本身的组织安排,由大会主席团和秘书处负责。保证会议正常进行的支撑工作由东道国负责。会议审议的议题,即提案,由各国邮政在大会开幕前6个月送交邮联国际局。国际局将收到的提案进行分类并编号,打印成正式文件,于大会开幕前分批公布并寄交各国。据前3届大会统计,提案数约880一1050个;大会还审议并
通过不涉及法规的决定、决议等约100个。
【与会国和与会者】
按前3届大会统计,与会国153一174个(当时的会员国数167一189个)与会代表757-1043人,需接待总人数(包括邮联国际局官员、与会者家属及其它人员)1444-1636人。
另外,东道国在大会期间要举行多次大型的招待活动,如大会开幕、闭幕的晚宴;招待各国代表团团长;招待大会秘书处主要成员等;举行多场文娱晚会,招待全体人员;组织周未游览和一次2-4天的外地参观活动;组织与会人员的夫人及其他随同人员活动;组织与会人员参观邮电企业和设施等。
四、东道国承担的主要义务
1、向邮联所有成员国政府和万国邮联接纳的观察员寄发邀请;
2、对万国邮联和大会与会者执行联合国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公约;
3、对邮联所有与大会有关的开支,其中包括大会秘书处人员住房的开支免除各种税费;
4、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施,并负担相关费用,包括家具、场地的维护、监督和保养、办公用品、水、电报、电信息服务、市内及本地电话服务;
5、为两个主会场讨论提供同传和录音设备及电子表决设备,并招聘相关技术人员; ;
6、提供会场服务人员和内部信件传递人员,负责大会的安全工作;
7.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大会秘书处需要的打字机和文字处理机;;
8.印刷、装订、分发文件,并招聘相关的人员;
9.为与会者及其家属代订旅馆房间; :
10.为与会者提供方便(在会场免费提供基本邮政业务、市内电话和传真业务、兔费提供机场到住地、旅馆与会场之间的交通服务);
11.为与会者及其家属组织旅游、周未活动、招待会及其他活动;>
12.大会结束后,将大会作出的各项决定通知各会员国政府,并寄送一份修改后的法规。
总之,大会东道国应在大会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保证大会的正常开 始;大会开始后,要做好支撑工作,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为完成上述各项义务所带来的全部费用,除协议规定由邮联负担的外,均由东道国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