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 第 2 期

电子商务及其对海关的影响


Dietmar Jost先生,世界海关组织监管、设备局技术主管。

  多年以来,世界海关组织(OMD)一直在为海关编写电子数据交换(EDI)标准,促进电子数据交换和海关领域中的电子商务。

  1999年,世界海关组织批准了协调和简化海关程序的国际公约(京都公约)的修订本,要求缔约各方今后应通过电子方式办理海关手续。公约修订本的特别附件还包括邮政业务的一章。尽管该章的规定不是强制性的,但各邮政如果签字确认,那么必须执行该章所列标准,同时也应执行公约修订本一般性附件中的所有规定。

  《邮联》杂志同世界海关组织的监管及设备局技术主管Dietmar Jost先生就海关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所造成的影响进行了采访。

《邮联》:开办电子商务后,您认为在哪些方面海关受到影响最大?

  Jost先生:电子商务有利于增加海关的个体交易额——在线销售商把商品从一个国家寄发到另一个国家的客户;这种业务量的增加使海关和邮政部门所受的影响最大。为了管理和方便这些商品的接收和投递,邮政部门应接收有关这些交易的电子信息,并把这些信息发送到其它相关部门。现在,大部分海关主管部门能接收并处理这些信息,实际上,海关部门同其它经营者之间早已利用了这种方式。

  因此,邮政部门开发并使用与客户和海关的电子数据界面是极为重要的。这样能使海关在商品到来之前拥有必要的信息,利用危险品管理程序予以处理,立即放行大部分邮件,由邮政进行投递。利用电子方式还能在包裹寄件人或收件人与海关之间直接转拨资金,支付税款,通过这种方法可使邮政部门免除这些事务性和税务方面的工作负担。

  目前,世界海关组织还正在研究由电子商务引发的海关监管问题。海关、治安和其它公安部门正定期商讨,以便对在互联网上进行的非法交易制定斗争措施。

  《邮联》:由于跨国销售量增加,快递邮件也随之增加,现在开始感到有必要了解所实行的关税情况。世界海关组织在这方面能作些答复吗?

  Jost先生:对于这个问题可以作一些答复。其中的一部分答复由海关部门作出,而另一部分则由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的公司来作出。

  京都公约修订本要求缔约各方应提供自己拥有的所有相关信息——最好在互联网上提供。最近,世界海关组织鼓励其成员国在互联网站上向企业和商人/销售商提供上述信息。我们相信,这定会有助于151个会员国提供有用的、正确的信息,并有利于信息的透明度。同时还能确保国际互换链上相关各方了解正确的关税信息。

  世界海关组织还建议加快低价位邮件的验关手续,对税率类别和海关报价不必编写详细的报告。

  我们还建议,对在互联网上销售的应报关的所有产品都要有协调系统的分类号码。这一信息随商品发运,这样有利于手续的办理。

  《邮联》:贵组织如何在影响电子商务的领域同各企业和其它国际组织做到互动?

  Jost先生:许多国际企业和运输组织享有世界海关组织观察员的地位,他们参加我们的技术性会议是很重要的。不管怎样,我们的首要目标是帮助海关部门成为最有特色的、最有效的部门,同时简化海关手续,这给国际商务和国际运输带来直接的好处。

  最重要的是制定政策和规定。世界海关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携手共进,以使它们的有关电子商务的方针政策能处理涉及海关和我们商业伙伴的问题。

  当然,我们非常重视同万国邮联、邮联各会员国邮政长期以来所建立的关系,这种关系是通过世界海关组织-万国邮联联络委员会以及世界海关组织技术常设委员会建立的。我们取得的成功,如为海关申报建立电子界面,给两个部门都带来好处,在很大程度上这是依靠合作协定取得的。

世界海关组织

  世界海关组织创建于1952年,当时叫海关合作理事会,这是一个独立的政府间机构,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其使命是提高世界各海关的工作效率。世界海关组织有151个会员国,它是唯一的政府间海关权力机构。目前,世界海关组织的会员负责管理95%以上的国际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