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局召开纪念《吉林省邮政条例》颁布施行五周年暨邮政法规建设座谈会
(2007/12/12)
近日,吉林省局与吉林省人大财经委、吉林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召开纪念《吉林省邮政条例》颁布施行五周年暨邮政法规建设座谈会。省发改委等相关厅、省邮政公司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快递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吉林省电视台、吉林日报等多家媒体作了报道。吉林省局在会上对《条例》颁布施行5年来,在规范邮政市场秩序、促进邮政业发展以及维护国家和用户合法权益、满足社会各界不同用邮需要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和所取得的成效作了总结。同时指出《条例》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6点建议。一是把邮政业纳入本省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二是进一步加强邮政业网点规划和建设;三是加强城镇报刊零售亭建设和管理;四是加强城市住宅楼信报箱建设和管理;五是加快邮政服务“三农”体系建设;六是对邮政通信专用运输车辆停靠、过路过桥费给予政策支持。省政府法制办王启业主任、省人大财经委谭志安主任参加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王启业主任在讲话中要求相关部门支持邮政工作,把贯彻落实邮政条例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抓好落实,共同实现我省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建议邮政监管机构做好《条例》修订的调研工作,争取修订后的《条例》符合省情、邮情,增强立法的前瞻性。谭志安主任在讲话中指出,《条例》是新成立的吉林省邮政管理局依法行政的主要依据之一,相关部门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不折不扣地做好《条例》的贯彻和落实。
(吉林省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