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出台支持邮政业发展相关政策
(2007/11/14)
近日,根据江苏省委书记、省长梁保华的批示精神,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支持邮政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各市人民政府及省各有关部门提出四点要求:
(1)将邮政网点建设纳入城乡规划,邮政局(所)建设所需的土地按照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依法划拨,免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建制镇公用设施配套费;对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邮政服务网点用房,可以以不高于建筑成本的价格出售给邮政企业使用。
(2)妥善处理邮政网点的拆迁补偿问题,因城区拆迁需改造的邮政局所,原则上在原地重建,重建费用由拆迁人承担;确需异地重建的,要保证邮政营业面积不减少,建设费用由拆迁人承担。对邮政企业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因城市拆迁改造而重置的邮政局所,尚未缴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建制镇公用设施配套费的,一律免征。
(3)做好邮政信报箱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各类新建住宅区应按有关规定设置足够数量、符合标准的邮政信报箱。住宅小区竣工验收应包括邮政信报箱设施,各市在旧城改造或小区出新时,要将邮政信报箱作为公用设施集中安排更新和维修。邮政信报箱的日常维修和更换,由住宅楼的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负责。
(4)开通邮政普遍服务运输车辆绿色通道。从2008年1月1日起,对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的邮政专用车辆,减免50%高速公路通行费。
江苏省政府支持邮政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出台,符合十七大关于改善民生、扩大公共服务、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将极大地优化江苏邮政业的发展环境,更好地促进江苏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