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邮政用品类展品的主要研究对象是什么?其评分标准如何?


答:根据《FIP邮政用品类展品评审专用规则》规定,邮政用品类展品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其分类方法如下:

1)按照用途和使用方式划分:

①邮局发行;

②公务使用

③军事使用;

④私人定购

2)按形式划分:

①邮简(包括航空邮简);

②信封(包括挂号信封);

③明信片;

④卡式邮简;

⑤包封纸;

⑥各种印刷单式。

3)按业务种类划分:

①邮寄(本地、国内、国际的水陆和航空邮政);

②挂号(国内、国际);

③电报(国内、国际);

④各种费用的单据(信函包裹单、汇票、邮政汇款单,及其他印有邮票图案的邮品)。

4)相关国家的固定格式的邮政用品(出售时贴有邮票),也可包括在内。

5)邮政用品类展品通常应当完好,除非极为难得或仅知剪片存世。

6)试样和印样及设计图稿(无论是否被采用)也可包括在内。

邮政用品类展品的评分标准为:

①处理(20分)和集邮重要性(10分) 30

②集邮和有关知识,个人的学习与研究 35

③品相(10分)和珍罕性(20分) 30

④外观 5

总计 100

back.GIF (220 字节)回上页|发展概况|用邮指南|邮政动态|世界邮政|法规标准|集邮之窗|相关站点|邮政大事|

|首页回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