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中国1999世界集邮展览组委会对邮展的徽志和吉祥物使用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02号令发布的《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制定了《中国1999世界集邮展览徽志与吉祥物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主要作了如下规定: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许可,不得擅自制造、销售或将其标志用于商业活动。如使用中国1999世界集邮展览徽志与吉祥物特殊标志,应向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申请。经同意,使用人应当与所有人签订书面使用合同;由使用人将合同副本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使用人必须在所有人申报注册的10类商品及服务项目内使用,并根据使用情况向所有人交纳费用;使用人在标志使用过程中按原样使用,可以放大或缩小,但不允许变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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