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数据中台集约化管理与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数据中台集约化管理与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集中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数据中台集约化管理与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集中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ECOM-2026-BD02-0163。
三、项目概述:包1:智能数据分析软件;包2:数据仓库配套审计主题模型固化服务。
四、招标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1 | 智能数据分析软件 | 1项 |
2 | 数据仓库配套审计主题模型固化服务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包1最高投标限价为300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包2最高投标限价为26.06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包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包1的最高限价300万元。包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包2的最高限价26.06万元。
(二)包1、包2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原厂商,原厂商需提供拟投产品的原厂资格声明(加盖公章)。
(三)包1、包2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号条款。
(四)包1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以来,作为合同主体承揽过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央企、省级以上国有企业、全国性金融机构(含银行、保险、证券、支付清算机构)、快递物流公司(顺丰、圆通、中通、申通、韵达、德邦)、零售行业企业建设的智能数据分析或数据智能应用相关项目案例。案例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和规模、所属行业、应用场景、用户范围和数量、提供的服务内容介绍等。案例应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附件)、中标通知书,用以证明项目的真实性和基本内容。为证明项目已成功实施,鼓励投标人提供由合同甲方出具并加盖公章的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补充。若合同甲方非上述范围内单位直接签署,需提供最终用户使用说明或最终用户报告或其他能准确辨识最终用户的证明材料。
(五)包1、2软件维保部分报价超过软件部分报价10%的投标人,需提供说明材料并附明细清单。
(六)包1、2投标人投标(响应)软件部分报价、保外运维费用、运维人月单价或一年运维预估人月数中任意一项低于本包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平均值50%的,需提供说明材料并附明细清单。
(七)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八)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十)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十一)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针对本项目所有包拟设置如下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投标人)须承诺,在产品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向采购人完整移交所投产品的全部源代码(包1、2成品软件部分可不提供源代码)、相关开发文档及技术资料。此承诺是合同成立与履行的核心前提之一。具体移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完整的、可编译的源代码(包括前端、后端、所有依赖库及配置文件);
2.详细的系统架构设计文档、数据库设计文档、API接口文档;
3.完整的开发、测试、部署和运维手册;
4.项目所涉及的全部第三方组件、工具的使用许可或合法来源证明;
5.为保障采购人技术团队能独立运维所必需的其他一切技术资产。
(二)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对采购人指定的技术团队进行系统性、深入的技术培训。培训目标为确保采购人团队在移交完成后,具备独立、流畅地进行系统部署、日常运维、故障排查、功能调整及二次开发的能力,采购人将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验收。
(三)采购人享有对所移交源代码、本项目产生的软件成果(含文档、配置等)及其衍生作品的完整知识产权和所有权,或至少授予甲方永久、不可撤销、可转授的使用权。
(四)采购人有权在未来选择自身或任何第三方供应商(投标人)基于已移交的源代码进行后续开发、升级、改造或运维工作。供应商(投标人)有义务在合同期内及终止后,提供必要的协作,确保采购人和其他厂商能够迅速、无缝地接手技术工作,不得设置任何技术或法律障碍。在交接过渡期间,供应商(投标人)所提供的维保支撑服务要与保证期期间提供的维保支撑服务一致。
(五)若因供应商(投标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定移交、移交资料不完整不真实、培训不到位、设置技术障碍等),导致采购人无法实现第2条所述的“独立流畅使用与运维”目标,或导致未来接手的第三方厂商无法迅速开展工作,即视为供应商(投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将供应商(投标人)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投标人)黑名单,从未付合同款项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金额,如造成经济和法律后果的,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投标人)追究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供应商(投标人)应对所提供产品的使用率负责,采购人有权对产品的使用率进行考核,如供应商(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由于系统功能问题导致系统出现使用率低、推广难度大等问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合同款项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金额,如造成经济和法律后果的,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投标人)追究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包500元,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
供应商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采购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支付(方式):
(1) 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2)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客服邮箱:service1@ebidding.com.cn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项目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询比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3月11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并在2026年3月11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投标人未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及“签到”流程,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投标人应通过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须于2026年3月11日上午08:30:00 -09:30:0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国海广场A座14层第二会议室。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6年3月11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须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二)开标时间:2026年3月11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国海广场A座14层第二会议室。
(四)查看、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开标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开标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C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项目联系人: 安冬、谭景仑、杨贺发、梁岩、林盛东、逄政、刘泓泽、张诗洋
电 话:15810780064、15313110882、15811039685、15600271071、13264158552
--户名: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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