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市海原县分公司分拣设备 维保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2025-12-10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市海原县分公司分拣设备

维保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市海原县分公司分拣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市海原县分公司分拣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ZWYZ-2025-22

2.3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原县分公司分拣设备维保服务(软件维护、日常巡检、旺季生产巡检、定期保养及现场故障维修服务、更换设备配件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询比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2.4预算金额:6万元/年,服务期3年,共计18万元。

2.5服务期限:3年;

2.6标包划分:无。

2.7公告期限:3日;

2.8服务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原县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3.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软件开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合格产品及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5供应商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提供承诺函);

3.6供应商未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书);

3.8供应商间无投资参股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9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保证对招标人提供的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招标人的客户信息,并对查询到的数据信息(含查询量相关数据)做保密处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1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速递分拣设备联动管理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速递智能分拣对接系统)、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企业资信等级证书。

4.报名及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2月10日9时至2025年12月12日18时(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以PDF或WORD版形式提交电子版文件至采购人邮箱(252241921@qq.com);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速递分拣设备联动管理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速递智能分拣对接系统)、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企业资信等级证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询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09时,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市分公司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发布。

7.联系方式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市分公司

      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西街202号

    人:李海峰

      话:0955-7016681 177955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