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入围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X15000000VH020028001)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框架协议,服务期2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入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入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
实的商业道德;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为全市邮政资产所在地域范围内的评估项目提
供评估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参与本次磋商的投标人没有被
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http://wenshu.court.gov.cn/); 5.响应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
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及因自身
原因导致的合同纠纷等不良行为; 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供应商应当具有房地产估价二级以上资质,并拥有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和资产评估师团
队,团队成员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能够确保评估工作的专业性与准确性。 8、响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
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响应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0.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响应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11-12 18:00:00到2025-11-17 18:00:0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1-21 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 11 号街坊沼潭火车站对面包头市邮政分公司机关楼319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1-21 09:30:00。
开标地点: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 11 号街坊沼潭火车站对面包头市邮政分公司机关楼315室。
七、其他
对包头邮政分公司所属国有资产、闲置房屋等进行专业评估;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九、联系人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11号街坊沼潭火车站对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联系人:马玉君
电话:0472-21200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件:\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