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电工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电工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电工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0773-2540GNAHFWGK3111
3、项目概述:电工业务外包服务,每年2520小时,7.5万元。
4、招标内容:
4.1具体采购内容:网路运营中心物流路场地一期和二期生产车间、办公楼;集包场地;向阳路场地;阜阳市区揽投部;仓储场地若干;电力设备设施维修,应急处理,日常值班,处理中心配电房管理等。
4.2资金落实情况,费用由市分公司承担。预计费用7.5万元/年(含税)。
4.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1年,可续签1年。
4.4本次采购报价为工时报价,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具体工时数量以当月实际核算的为准),结算费用=当月工时合计*中标工时单价,年工时约2520小时,最高控制单价为29.5元/小时。
4.5包段划分:1个包。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29.5元/小时,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6其他要求:派遣的工作人员具有电工从业资质和专业能力,派遣人数为1名,能胜任采购方安排的相关工作。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5.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邮政及下属机构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3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7.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9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7.2报名地点: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资料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936164363@qq.com),进行线上报名。
7.3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备注上被授权人的电话号码和QQ邮箱)。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1月6日14:00至14: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3楼电教室。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现场递交标书并参加开标仪式。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角北辰旭辉中心
报名问题联系人:胡工 电话:1939272269 电子邮件:1936164363@qq.com
招标文件技术问题联系人:夏工电话:13721082754电子邮件:1936164363@qq.com
12、 其他事项说明
1、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已经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拟放弃投标的,必须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效的书面放弃投标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