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3年区趟、市趟、经营端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第二轮(合同包1)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3年区趟、市趟、经营端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3年区趟、市趟、经营端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
2、项目编号:NBPOST-FW-2023019
3、招标内容:
(一)采购内容
(1)本项目共计2个合同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每个合同包中1家,预估总采购额564万元/年。
合同包 |
区域 |
邮路名称 |
车型 |
里程 |
单程/往返 |
最高限价(元/趟) |
权重 |
采购预算(万元) |
1 |
慈溪 |
宁波-慈溪 |
12吨(9.6米) |
89 |
单程 |
<708.52 |
25% |
161.44 |
余姚 |
宁波-余姚 |
12吨(9.6米) |
85.5 |
单程 |
<697.66 |
20% |
||
宁海 |
宁波-宁海 |
12吨(9.6米) |
71.8 |
单程 |
<655.16 |
10% |
||
奉化 |
宁波-奉化 |
12吨(9.6米) |
39.1 |
单程 |
<553.72 |
9% |
||
象山 |
宁波-象山 |
12吨(9.6米) |
70.1 |
单程 |
<649.89 |
7% |
||
镇海 |
宁波-镇海 |
12吨(9.6米) |
45.3 |
单程 |
<572.96 |
12% |
||
北仑 |
宁波-北仑 |
12吨(9.6米) |
39.7 |
单程 |
<555.59 |
15% |
||
处理中心 |
中心盘驳邮路 |
12吨(9.6米) |
12.2 |
单程 |
<148.72 |
2% |
(2)招标人不承诺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的采购合同相关趟次及总金额。
(3)服务期限:1年,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则合同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各级单位在本单位招标权限内根据招标流程规定进行)。
(4)计价方式:分成两种,一是运邮路线邮路按车型和趟次进行计价结算,二是运邮路线按车型和时间段(10小时)进行计价结算;如区趟下行邮路和上行形成往返运行的且带运邮件(邮袋)的,往返结算价按单程中标价的1.5倍进行结算,未带运邮件(邮袋)不作返程结算。
(5)取数路径:按指定运邮路线趟次进行区别计价,邮路里程按高德地图进行测定。招标人通过邮政车管平台或邮政寄递新一代系统委办派车系统取数,区分路线或结算方式,汇总统计。系统数据如不完整以手工登记,双方确认,以需求单位业务管理部门确认为准。
(6)其他约定:
①旺季结算上浮上限及期限:
为保证旺季用车调配,根据双十一旺季和春节旺季市场实际供需情况,对旺季期间的邮路价格在合同结算价的基础上进行上浮,其中:
区趟、市趟旺季:每年的11月3-7日,11月13-17日,12月13-17日,腊月二十一-腊月二十五,正月十二-正月十六,共计25天;
旺季期间实施旺季运价涨幅机制,11月、12月旺季期间的价格=原价*1.15;春节前后旺季期间的价格=原价*1.2。经营端旺季周期可根据运营经双方确认后按实际调整(旺季前双方书面确认),但一个自然年内上浮天数不超过旺季合计天数,9-10月自然日日均使用车辆不上浮(按9-10月实际车辆使用总量/车辆使用天数,计算结果去尾取整,按合同包分列,不上浮车辆路线价格自高而下选择);
②结算价油价联动机制:(区趟执行,其余线路不执行)
分公司按每月1日启动运价与油价联动调节机制。
调节机制内容:每月1日的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与7.43元/升基准价中石化0#柴油价格的涨跌幅度大于5%时,按以下计算公式重新计算运价,调整后的运价=调节前的运价+运费差价;
运费差价=邮路公里数/100*标准车百公里油耗标准(9.6米厢式车25升)x(每月1日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基准运价对应的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
③临时路线派车,临时路线运价计算机制:
若临时出现增加运输线路未详细约定的,按照变动里程调整结算运价:新路线单程运价=(当月原单程运价/原单程里程)*新单程里程;
④发车到达后,未及时装车/卸车,运价补偿机制:
双方可约定外包单位车辆出现到达装车或到达卸车等待时间每超24小时,对于按趟次结算的车辆,发包方可向外包方进行额外补偿,4.2车型200元,8吨车型250元,12吨车型300元,12吨以上车型400元;未超24小时的,不补偿。
⑤标准车型与其他车型对应关系如下表:
车长 |
车型 |
容间 |
折算系数 |
7.5-9.59m |
8吨 |
>=45m3 |
0.85 |
9.6-12.49m |
12吨 |
>=60m3 |
1.0 |
12.5-15.9m |
16吨 |
>=75m3 |
1.2 |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当符合分公司的车型(吨位)需求,当供应商调派的车型载重量大于分公司需求时,分公司有权按分公司要求的需求配载量装车后发车,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当供应商未按要求派车或调派的车型小于分公司需求的车型时,分公司有权要求供应商增派车辆或追究供应商承担无法满足运能的相应责任。
⑥过路过桥费调控机制
若合同期内,国家针对公路收费进行调整,则双方须本着“红利共享、成本共担”原则进行协商处理,分公司应享受或承担50%的调整金额。
(7)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驾驶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社保(五险一金)、各种保险),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人员培训费、其他管理费、值班驾驶员值班费)和所有运营费用、税金、保养维护、燃油、路桥费,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等。
4、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分公司投标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需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资质;
(5)2020年至今,从事快递、物流行业运输外包项目1年及以上,具备至少一家成功案例(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不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4日09时00分至2023年7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5.2招标文件售卖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对首轮已购买标书的供应商,本项目二轮公开招标时不再另行收取文件费)。投标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FW-2023019-投标人名称-标书费)。
5.3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宁波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人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将推送至投标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请投标人注意查收。
5.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标书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7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管家”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3年7月25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6.2递交地点、解密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投标人须派代表至投标地点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投标管家”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或盖章,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或盖章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
注: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投标管家”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投标文件。另外,现阶段如遇电子版采购文件与纸质版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采购文件为准。
招标人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5、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人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51336521@qq.com)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并在线下通过纸质投标文件唱价。
7.2开标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7.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八、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按合同包1:30000元/家收取。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FW-2023019)。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5日24时止)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74-83880380。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8室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74-87032767/13957402275
邮箱:51336521@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附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NBPOST-FW-2023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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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3年区趟、市趟、经营端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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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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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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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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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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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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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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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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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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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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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职务)(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