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上的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重要纪事(1982年)
作者:中国邮政党建   2021-09-30   

  3月11日,中央纪委调查中国电子技术进出口公司深圳分部走私逃税谋取暴利案。中国电子技术进出口公司深圳分部违反电子工业进出口业务的经营方针,利用外汇做投机生意,弄虚作假、欺骗海关,偷税漏税,大搞走私,牟取暴利。据初步调查,自1981年1月至9月,9次走私电视机、手表和收录机等,除最后一次被查获外,其余8次共逃税124万元。为此,中央纪委督促第四机械工业部党组作出决定:对分部主要负责人、临时党委书记周志荣和分部储运负责人徐志良停职检查。1982年10月30日,周志荣、徐志良因走私偷税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依法逮捕,此前二人已被开除出党。

  7月22日,中央纪委严肃处理化工部副部长杨义邦一案。杨义邦在1978年下半年和1979年的对外经济工作和外事活动中,不作认真的调查研究,一再违反纪律,听从外商的摆布,屈从外商的要求,变相索贿受贿,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给国家的信誉和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中央纪委给予杨义邦撤销党内一切职务、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8月11日,根据中央纪委建议,国务院决定撤销杨义邦化工部副部长职务。

  8月28日,广东省海丰县原县委书记王仲被开除出党并被依法逮捕。经查,王仲利用职权侵吞大量缉私物资,收受申请赴港人员贿赂。中共广东省委批准汕头地委的决定,开除王仲党籍,撤销其一切职务。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汕头分院批准将其逮捕。1983年1月17日,因贪污罪和受贿罪,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王仲被执行死刑。这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县委书记。

  11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领导同志外出时警卫接待工作的几点意见》。《意见》对中央领导同志外出的警卫接待工作作了如下具体规定:(1)迎送。领导同志去外地,当地或途经各地党政军主要负责同志,不要到车站、机场或专程赶到现场迎送。领导同志到基层巡视和检查工作,不要动员或组织群众迎送,不要影响正常的生产、工作和学习。(2)陪同。领导同志活动时,当地负责同志非因工作需要,不必陪同;必须陪同的工作人员,应尽量减少。(3)交通。领导同志乘车外出,要轻车简从。不要用警车开道,更不可强令其他车辆停驶、中断街道的正常交通。(4)警卫。警卫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合理布置警卫力量,切实改进警卫形式,内紧外松,尽量缩小预先通知的范围。领导同志到公园、剧场、展览馆等公共场所活动时,不清园、不闭馆,不干涉群众的正常活动。(5)食宿。领导同志外出的住所,要事先作出安排,不要临时动员宾馆、招待所的客人外转腾房。不举行宴会,四菜一汤,伙食费和粮票按规定的标准收交。(6)采访。领导同志到外地巡视和检查工作,一般不派随行记者。(7)记录。除领导同志的正式讲话可以录音外,巡视工作过程中的即席谈话、插话,不要录音,但可指定专人记录。(8)其他。不为领导同志组织专场文娱活动。不向领导同志赠送礼品和土特产。不向领导同志赠送巡视纪念影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