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 集邮与文化传媒部彩色打印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WKJS202004038,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磋商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因公司业务生产需求,采购彩色打印机一台。
1.2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一台
预算金额:45万元人民币(含税)
交货期: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45万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不低于 50 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3供应商具备自 2019 年以来彩色打印机销售 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累计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如所提供的业绩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合同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等;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
2.4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提供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_2018_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包含该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须满足财会[2001]1035号文对审计报告的相关要求);
2.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6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响应。提供厂家授权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0 年 4 月 29 日 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5 月 7 日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网盘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QAIglscCI_SEB72MRm0zg,提取码:n6ur)下载《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zhanghaochi.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张昊驰,电话:18912181218)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售价 2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彩色打印机+磋商文件费) ”。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2 日 8 时 30 分至2020 年 5 月 12 日 9 时 00止(响应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C412会议室) 。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现场提供样机一台(若在南京市区内有样机的,可以填写《样机现场考察表》由评委现场对样机进行样机评审)。现场样机提交时间2020 年 5 月 12 日 8 时 30 分至2020 年 5 月 12 日 9 时 00止(响应截止时间);现场样机提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C412会议室)。
7.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小组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进行打分,价格、商务、技术和样品,总分共100分。若在南京市区内有样机的,样品打分将在价格、商务、技术评审打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应答供应商提供的《样机现场考察表》现场评审。提供现场样品的应答供应商在评标现场进行样机评审。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 幢10层
联 系 人: 李经理 联 系 人: 张昊驰
电 话: (固定电话) 电 话: 18912181218
电子邮件: zhanghaochi.jswy@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号: 9558854301002835087
2020 年 4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