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2年,国家邮政工会全面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大力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健全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推进局务公开工作,依法加强了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国家人事部、国家邮政局对全国邮政系统的68个先进集体和96名劳动模范进行表彰,被授予"全国邮政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有9个单位和13名个人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为了进一步弘扬当代邮政人在"三年扭亏"实践中体现出的创业精神,国家邮政工会组织了全国邮政先进模范事迹巡回报告团和慰问演出团,历时33天,先后赴西南5省(区、市)和北京、天津、内蒙古进行巡回报告和慰问演出。不仅丰富了企业文化建设的内涵,进一步推动了邮政企业争优创先、学赶先进活动的深入开展;而且进一步沟通了邮政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促进了社会各界对邮政的理解和支持。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机制建设有了新进展。目前,全国邮政系统有2408个单位建立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建制率达到98.5%;合同覆盖面有的已扩大到多种用工人员。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化。目前已有2486个单位 建立了职代会制度,建制率为99.24%,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审议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方案的通过决定权、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的评议监督权进一步落实,其中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率达98%,业务招待费使用报告率达92%。职工生活补充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国邮政系统有10个省级工会、991个基层工会建立了各类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组织,参加人数21.5万人,互助保险金累计达1.18亿元。通过建立职工互助补充养老保险、设立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组织职工参加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成立送温暖职工互助互济基金会等,初步构筑起多渠道的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