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大厅现场效果

 

 

 

关于举办“新邮政、新发展”

——中国邮政近年成就系列展览的通知

展板画面色彩和文字规范说明(彩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局:
  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中国邮政始终坚持“以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以加快发展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全国各级邮政部门统一思想、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奋力拼搏,使我国邮政事业在改革、发展、服务等各方面工作取得巨大成就。为了充分展示我国邮政事业的发展成就,宣传各省(区、市)邮政局近年来取得的新变化、新发展、新成就,国家邮政局决定,以省(区、市)邮政局为单位,在国家邮政局集中展示各单位所取得的突出成就。

  一、展览主题
  “新邮政、新发展”—中国邮政近年成就系列展览
  二、展览时间
  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2月30日,每单位展出时间为半个月。最后综合展示近年来中国邮政发展成就。
  三、组织机构
  成立国家邮政局展览工作协调小组。由局办公室、机关党委牵头,主要负责展览的组织协调和展览内容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展览的总结评比工作。
  四、展览内容
  重点介绍本单位发展概况(前言350字以内);集中、突出反映各级党政领导和各界人士对邮政事业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全面反映邮政改革创新、经营管理、科学技术、精神文明建设以及邮政各项业务发展情况,突出展示邮政信息网和实物传递网给邮政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全面反映本单位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具体做法、经验和成果;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邮政特色,具有良好社会反响,树立邮政新形象等大型活动。

 


  五、展览排序

  第1期 2006年9月上半月 北京、天津邮政局
  第2期 2006年9月下半月 上海、重庆邮政局
  第3期 2006年10月上半月 河北、江苏、内蒙古邮政局
  第4期 2006年10月下半月 山东、吉林、新疆邮政局
  第5期 2006年11月上半月 辽宁、安徽、福建邮政局
  第6期 2006年11月下半月 黑龙江、四川、广西邮政局
  第7期 2006年12月上半月 江西、湖北、甘肃邮政局
  第8期  2006年12月下半月 湖南、山西、青海邮政局
  第9期 2007年1月上半月 陕西、浙江、海南邮政局
  第10期 2007年1月下半月  河南、贵州、宁夏邮政局
  第11期 2007年2月上半月 广东、云南、西藏邮政局
  第12期 2007年2月下半月 综合展览
  六、参展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展览活动。为确保系列展览顺利进行,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具体名单和联络方式请于8月11日前报国家邮政局展览工作领导小组。

  2.本次展览由国家邮政局统一设计宣传模版,在此基础上,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提供展出内容的设计方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展板画面色彩和文字规范说明。从第2期开始,提前展期半月以电子版形式报国家邮政局展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审核后,统一由专业公司布展。
  3.展览结束后,全部展览内容将制成光盘,作为集中反映各地邮政发展成就的宣传资料。
  七、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国家局联系人:肖文焱 电话:010-66599234 
  电子邮箱:xwy@263.net
  设计制作联系人:陈亮
  电话:010-85897851转605
  电子邮箱:aya227@sohu.com
  附件:展板画面色彩和文字规范说明(彩色)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200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