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通过修改《邮政法》和《邮政改革法》第二法案
《世界邮政快讯》第7期 2002年4月10日
国家邮政局软科学研究中心
去年12月20日德国联邦议院通过了修改《邮政法》和《邮政改革法》第二法案,为进一步改善邮政社会基础设施奠定了基础,同时依照邮政普遍服务条例要在全国扩大邮政的服务范围。
德国邮政依照联邦经济部的测算在全国范围内新建300~400个邮政局所,与此同时借助《邮政改革法》修改之机为联邦政府在德国邮政中持多数的国有股减持创造条件。
根据修改的条例首先将2002~2005年间自办邮局5000个,全国邮政局所总数达12000个的目标期限延长到2007年底。另外,现居民在2000人以上的社区必须有一个邮局,以前规定是在4000人以上。
条例中还增加了一条服务面积标准,规定8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应设一个固定的邮政设施,人口稠密地区面积标准水平要有明显的提高。
刘守望译自因特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