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邮政出台人事制度改革新举措

《世界邮政快讯》第1期 2002年1月10日
国家邮政局软科学研究中心


一、废除履历制度

日本从事邮政、邮政储金、简易保险的邮政员工多达30万人。其中,按“履历制度” 录用的一类员工在1%以内,剩余的是按“非履历制度” 录用的二类员工和在邮局现场工作的三类录用员工及外勤人员。但是,其中多数的干部是通过履历制度录用的,通过非履历制度录用的很难成为干部。通过履历制度录用的员工只要没有大的失误,就能够自动提升,所以很难提出带有风险的大胆设想。这样的人事制度很难完成邮政公社推进民间经营的目标。

因此,总务省邮政事业厅于2001年11月4日制定了人事制度改革新方针,即伴随着2003年4月成立邮政公社,废除对少数高学历干部在人事方面给予优待的“履历制度”。

成立邮政公社后,邮政职工的身份仍是国家公务员,但是,为提高员工士气,促进公司内部竞争,使邮政公社充满生机,将废除旧的录用制度,由公社独自进行录用考试,把现在的一、二类录用合并为“邮政综合职务”;三类及外勤职务作为“邮政普通职务”保留录用上的区别。但是,将根据进入公司后的实际工作业绩、录用考试的成绩等,确保经营干部能够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能。无论是谁,只要发挥了能力,干出了成绩,都能提升为经营干部。

二、邮政事业厅公开特定局长录用考试内容

日本全国约25000所邮局,约3/4是特定邮局,新局长多数情况下由局长的儿子等继承。局长考试不象普通公务员那样由人事院进行,而是由邮政事业厅独自实施,透明度不够,因而,遭到公众的批评。

为此,邮政事业厅于2001年11月2日制定了公开特定局长录用考试内容的新制度,以明年为期限,每次考试后,在因特网上公开考试内容。

陈艳丽译自因特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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