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邮政信箱的挑战以失败告终

《世界邮政快讯》第14期 2001年8月10日
国家邮政局软科学研究中心


德国科隆行政法庭作出裁决,德国邮政没有义务接受在它专营的邮政信箱内投入的任何其它投递公司的次晨递邮件。即使行业规制部门发出了命令,与之竞争的公司也不能再要求德国邮政接受这些公司前一日晚上交送的邮件,并将之投入邮政信箱。德国邮政在评价这项裁决时说:“法庭确定了德国邮政的法定地位,并废止了行业规制部门发布的一项命令。”该命令认为德国邮政有义务把竞争者公司的标有邮政信箱地址的信函投入相应的邮政信箱,并且不得区别对待这些交寄的信函。德国邮政争辩说,不应该强迫它接受在信箱内投入竞争者的次晨递邮件。德国邮政认为这一点在法庭的裁决中也有所反映,裁决认为规制当局发给竞争者的次晨递许可证“是明显不合法的”。行政法庭认为,竞争公司的次晨递邮件投入德国邮政专营信箱是不合理的,因为这将不可避免地把它卷入竞争对手提供的明显不合法的业务服务中去。

陈语译自《邮政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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