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局不只卖邮票也可卖机票
《世界邮政快讯》第12期 2001年7月10日
为增加经营弹性,扩大其业务经营范围,台湾交通部已决定修改邮政法,删除邮局经营代办业务委托对象只限政府机关的规定。未来邮局可与便利商店看齐,发挥全省1400多个网点的优势,接受民营业者委托,代收移动通信、上网费,代售机票、演唱会门票等。
现行的邮政法已经十二年未修订,该法第五条规定,邮局除递送邮件外,亦得经营汇兑、储蓄、简易寿险,以及在交通不便地方,为递送邮件而兼营旅客服务。若要代办规定以外的业务,仅能接受政府机关委托。
邮政总局指出,邮政机构普及,大小乡镇都有邮局的设置,拥有网络优势,过去有民营业者找上门来,希望能借助邮局的网络代理其业务或代售商品,但受限于邮政法规定无法如愿。
邮政总局有关人员指出,邮政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力支出庞大,惟因受限于法令钳制,各类邮件资费调涨不易,难以有效反映成本。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各行各业将面临更激烈的竞争,以机关型态经营邮政事业,很难适应瞬息万变的大环境,只有以企业化方式经营,才能面对市场的挑战。
摘编自台湾《交通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