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邮政省改革浅析
《邮政发展动态》第2期 2001年1月25日
1、改革的背景、经过及结果
在1996年秋,日本进行总选举后,桥本龙太郎前首相组建了第二次乔本内阁。这是完全由自民党组建的内阁。为了在2003年之前,改革财政赤字的结构,使政府机构数量减半,乔本首相向国民承诺进行省厅改组、行政改革。并自任会长,召开了行政改革会议。
1997年9月,公布了行政改革会议的中期报告。在该中期报告中,充分体现了邮政民营化的方向。邮政、储金、保险三事业分离,邮政继续国营,储金开始准备民营化,简保实行民营化。
该方案公布后,立刻受到主要来自邮政省、邮政省工会、特定邮政局长的强烈反击。结果,在12月的最终报告中,改革出现了大幅度的后退,邮政三事业作为一体组成邮政事业厅,在2001年省厅重组时,编入总务省。2003年变为邮政公社,职工的身份仍为国家公务员。改革取得的成果仅仅为允许民间公司在邮政成立公社后进入邮政领域及废除资金寄存在大藏省资金运用部。
2、导致该结果的原因
导致该结果的原因一是邮政省相关人员势力非常大,与政治家关系密切。比如特定局长与选区在此地的自民党政治家,邮政与自由党政治家等。二是民众民营化的呼声极低,在四成以下。1997年6月至8月,各报社进行了有关邮政省的民意调查,不论哪种调查,都有50%-60%以上的人认为邮政省维持现状很好。他们的理由是:(1)邮政非常方便 (2)邮政不罢工 (3)邮政职工工作非常认真。
民意对政策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六成以上的人不希望民营化,至少从社会舆论上来看,民营化的时机尚未成熟。
3、邮政公社存在的问题
(1)维持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成立邮政公社后,民间企业将进入邮政领域,与邮政进行竞争。邮政继续享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使民间企业在竞争上处于不利地位。
(2)邮政三事业经营区分不透明
成立邮政公社后,邮政三事业仍作为一体经营,帐户上分开。但是,在分摊共同费用的时候,极有可能进行内部交叉补贴,造成不公平竞争。
(3)规制关系复杂
邮政省经营通信(信函)、物流(包裹)、金融(储金、简保),在物流领域与国土交通省(货物运输事业法)交错,在金融领域与金融监督厅(银行法)交错。这样,一方面难于与民间进行公平竞争,另一方面有损邮政公社经营的自律性。
(4)维持特定局制度
特定局规模小,局长工资高,又不允许兼营小卖店,在经营上受到很大限制。这样,极易使许多特定局产生赤字。
(5)职工保留公务员身份
由于保留了公务员身份,在人事方面不能采取灵活的措施,大大地限制了经营的自由度。
(6)主管省(总务省)的干涉
邮政公社的职工是国家公务员,监督部门是邮政企划管理局。从这一点来看,经营自由度将很低。
陈艳丽编译自日本《邮政民营化论》